临港产业园区大湾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2019221-2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临港产业园区大湾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该项目由规划五路、横二路东延段、横中路东延三部分组成。其中横中路东延段西起环区路,东至纬五路,纬五路段北起横中路东延,南至横二路东延,横二路东延段西起环区路,东至纬五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该项目由规划五路、横二路东延段、横中路东延三部分组成,总长约1500米,宽17-20米,为城市支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其中横中路东延段西起环区路,东至纬五路,长约300米,宽17米,标准断面布置为2.5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纬五路段北起横中路东延,南至横二路东延,长约750米,宽17米,标准断面为2.5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横二路东延段西起环区路,东至纬五路,长约450米,宽20米,标准断面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配套建设三跨简支梁1座,长42米,宽1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线、给水、绿化、路灯、电力电信、环卫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 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建安费约4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线、绿化、路灯、通信、专业采购项目等(含路灯,不含变压器等)所有工程内容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99万元 计划工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完成且工程保修期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宁波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本》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 08:30至2019年12月04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1.8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可采用现金形式或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2月11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登陆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按系统设定流程,在保证金绑定日前通过其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证金保险。 (2)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2月11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以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购买保险后次日才能进行绑定操作。在规定时间之后绑定操作将无法进行。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及2015年《关于投标保证金管理功能模块全面升级并启用新招标公告等模板的通知》(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其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均修改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已经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8.2投标截止时,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单位数量<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8.3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且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员及安全生产监理人员中任何一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审核通过的证书信息;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主导专业监理员及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均无在建项目。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开始倒算的3年之内,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有被法院判决(裁定)犯行贿罪的(上级法院另有判决(裁定)的,以上述时间内上级法院判决(裁定)为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有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被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限制投标的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和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不良行为信息平台公示的不良行为积分达到12分,取消投标资格。 8.5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8.6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 8.7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8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矸街道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五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王晓岗 电话:15057440481 传真:0574-86873236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姚飞英 电话:0574-89384040 点击下面“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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